今年2月初,湖北省十堰市毛尖公安局在辦理一起賭案時,一名賭徒交代賭資來源:“我沒錢,就用信用卡。有專門‘舉牌’的地方……”這頓時引起了辦案民警的注意。隨后,該局成立專班介入調查。
辦案民警發現,“舉牌”的負責人作案方式為團伙式。
臥底偵查結束后,2月6日,警方在朝陽路某小區出租屋內將犯罪嫌疑人吳某抓獲,繳獲信用卡267張、POS機10臺,以及用于辦理戶口登記的賬本和筆記本電腦、客戶資料、手機等贓物。隨后,警方將吳某的妻子吳某及其同伙的妹妹吳某抓獲。
隨著三名犯罪嫌疑人落網,相關證據被警方核實鎖定,這起案值高達1.8億元的利用POS機為群眾“養卡”,涉嫌非法經營的案件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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