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沁鴻信息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收到拉卡拉總部下發的《關于拉卡拉合作伙伴客戶投訴處理告知函》,現轉發湖南POS機代理加盟商及長沙POS機代理加盟商,請各代理在推廣拉卡拉電簽POS機時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合作伙伴客戶投訴處理告知函
致尊敬的合作伙伴:
針對合作伙伴 POS 產品推廣行為,為防止不妥當的拓展宣傳擾亂市場及我 司品牌形象,本公司再次鄭重聲明如下:
一、在市場拓展方面需明確告知的內容: 1、需明確告知商戶機具費用、交易手續費; 2、對押金、服務費、刷夠返活動業務規則清晰告知; 3、ESIM 卡費用,及扣除方式明確告知。
二、關于違約及侵權行為的責任 對于以上內容合作伙伴未對發展的商戶盡到告知責任的話,且引起商戶投訴 的,本公司將按下列方式追究其違約及侵權責任: 1、責令 T+1 解決客戶投訴問題; 2、同一家代理名下每月因故意欺瞞商戶,產生的投訴≥當月新增入網比例 0.1%起的,根據情節處以每戶 1000 元-5000 元不等的違約金;(7 月起投訴率 按 0.05%處罰)。
三、補充聲明: 因不規范的拓展行為造成我司負面、不良影響的單位或個人,我公司將保留 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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