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股份制銀行信用卡中心發布公告,將19家第三方支付機構列入“黑名單”,不再累積信用卡積分;并添加網絡渠道來積累積分。
10月10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發現,國慶長假前,華夏銀行調整了信用卡積分規則,19家第三方支付機構受理的交易不再累積積分。
華夏銀行表示,商戶編碼前三位用于識別,不累計積分的支付機構將不定期更新。836、843、847、848、849、850、857、864、887、890、900不再累積積分。
據記者統計,華夏銀行信用卡不再累積積分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包括:卡友支付、拉卡拉、匯款、銀生支付、聯動優勢、易尚支付、海科融通、現代金融、代金券支付、開店寶、中服支付、錢寶科技、嘉聯支付、福臨門、國通興義、和融通、瑞銀、樂刷、暢捷通。
不再累積信用卡積分的華夏銀行第三方支付名單與此前民生銀行、光大銀行信用卡中心不累積積分的商戶名單相同。也就是說拉卡拉費率,這19家第三方支付機構接受的交易將不再累積積分。
有信用卡業內人士表示,此次調整是銀行日常風險管控的一種手段拉卡拉費率,主要目的是遏制套現,打擊套現點。部分持卡人通過第三方支付交易獲取信用卡積分,利用費率較低的POS機產生高額積分,“薅羊毛”套利。
除了第三方支付,部分行業商戶品類也因不積累信用卡積分而被銀行拉入“黑名單”。
根據華夏銀行信用卡公告,該行新增建設項目、入網服務等9個商戶類別不得累計積分,商戶類別將按照中國銀聯的相關規定進行相應調整。
不累積信用卡積分的9個商戶類別包括:建設工程、銀聯APP輔助服務、入網服務、信用業務轉賬、金融機構還款、二維碼轉賬、非金融機構提供的金融服務、舞臺演出服務和票務,代碼中未包含的專業服務。
此前,光大銀行還禁止部分商戶交易累積信用卡積分,包括持卡人在公用事業、超市、加油、交通、保險商戶的交易。
《21世紀經濟報道》此前曾報道,通過“套現”獲取信用卡積分是“黑產”的常見手段之一。操作通常是在低費率商戶頻繁、大額刷卡獲取信用卡積分,然后用積分在銀行信用卡中心兌換禮品、消費券、合作伙伴航空里程等,以及然后在二手平臺上倒賣這些材料。
一般銀行發行信用卡時,協議中都會明確規定信用積分僅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信用卡積分只能為持卡人所有。如果將其轉讓給其他持卡人,將構成違規。
在閑魚App上,不少用戶以“全新”、“低價”、“保證正品”為噱頭,銷售刷卡積分兌換的禮品,包括家電、數碼產品、時尚配飾、消費禮券等。
“信用卡交易已經從線下轉移到線上。” 華南某股份制銀行人士表示,過去銀行不太關注支付寶和微信支付,但現在客戶開卡后會主動在App上引導支付寶和微信支付。
在近期信用卡積分調整中,部分股份制銀行還將網上交易納入信用卡積分累積范圍。
9月30日,華夏銀行宣布新增部分線上交易積分,包括京東支付、蘇寧易購支付、美團支付。微信(財付通)和支付寶積分規則不變,其他網絡交易不得累積積分。
此前,民生信用卡要求主流第三方支付滿足特定商戶賬戶交易后才能累積積分。包括銀行信用卡App支付(不含分期付款)、銀聯云閃付App掃碼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寶、美團支付、京東支付、小米支付、滴滴支付、唯品會等。有效期5年。
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也發布公告,自6月1日起,全面實施信用卡積分新規,優化調整線上支付和線下刷卡商戶范圍。其中,用戶通過銀聯云閃付APP、財付通、支付寶、美團支付、京東支付、小米支付、翼支付、中信銀行“動卡空間”APP等線上渠道累計積分不設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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